大多数人的档案所在地与现在的工作地不在一个地方,当需要档案时就得进行转递了,所以给各位整理了几点档案转递的流程。
一、按照有关规定,每年的毕业生档案都要经过邮政机要通道转递。具体时间是从7月底开始,在转递的过程中档案馆根据就业处提供的报到证转档地址发放档案。
二、档案邮寄的地址是按照报到证上所写的就业单位填写的,如果报到证上的就业单位没有接收档案的权限,需要毕业生与报到单位联系,给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学院将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单位地址进行邮寄档案。如果就业单位有变动,请毕业生及时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更改地址。
三、为了清楚转档去向,需要毕业生在与就业单位签约时,查问明白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就业单位,可以直接接收档案。其他无人事管理权的就业单位,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学生档案,学生档案要放到人才市场,因此学生本人必须要应问清并人才市场的全称。
四、如果就业单位是某某中学,就业中心没有标明接收单位的,档案将会发往该中学所在市(县)、区教育局。
五、根据有关规定,学生档案是由机密文件的方式发送到各单位签收的。如果有学生的就业单位有变化,需要从就业单位将档案退回学校,由本人携带的加盖公章的密封档案袋,需要注意的是档案袋损坏或开口,档案馆将会拒绝接收,一切后果将自己负责。
六、由机要通道转递档案,大概需要20天左右才能抵达。因此毕业生在8月20日以后才查询档案是否寄到了就业单位或接收机构。
七、毕业生在就业单位报到一个月以后,应积极询问档案是否寄到,如若没有到达单位,请在9月份以后登录学院网站到档案馆网页查询档案转递状态,或拨打电话查询。由于邮局对机要邮寄底单只保留一年,因此,有需要查询档案去向的,一定要在一年内查询,一年以后机要局将不再受理。
八、毕业生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档案暂缓转递的,应由本人到所在学院填写《毕业生自愿留档登记表》,写清楚原因,经过审查无误后交给档案局,才能暂缓转递档案。根据相关政策,学校可为毕业生无偿保管档案两年。两年后,如果依旧需要学校保管档案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并交纳保管费用后,学校才能继续保管。如果本人没有提出申请的,档案局将会把档案寄回生源地人事管理部门。
注意如有以下情况,不能办理存放手续: 1、离校时没有签学校协议确定就业单位的,没有向学院提出存放档案申请或提交申请没有审批者; 2、学校已向工作单位进行推荐,也签订了学校发放的协议,并非就业单位原因,导致没有就业者;3、已签约了就业协议找到了就业单位,无故毁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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