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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转正定级手续相关问题!

时间:2019-05-29 14:12       点击: 次       来源: 档案通     

在日常咨询中,经常有人咨询转正定级相关问题,为此小编在此就转正定级手续相关问题来简单谈谈。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文件相关规定,已取消办理转正定级等手续。今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那么之前的转正定级到底是什么?在之前高等院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及中等学校应届中专毕业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1年,这期间是不能变换工作的,派遣单位对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经过审批同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对于因特殊原因终止劳动合同的,要与学校重新签订三方协议,进行改派,这时候时间是重新计算的。需要注意的是,做转正定级手续的工作单位必须是派遣单位,否则转正定级手续无效。
 
那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满1年后,需要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进行填写,之后让派遣单位进行盖章,再将该表提交人才中心进行审核盖章,并做《见习期满工资确定审批表》确定档案工资,这些材料都将放入申请人档案中,转正定级手续就办理完成。对于硕士、博士这类高学历的是不需要见习期的,工作3个月后,人才中心会负责转正定级手续办理。
 
这些就是关于转正定级手续的相关问题,希望大家不要再去纠结关于转正定级手续这方面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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