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毕业、更换工作时需要进行调转档案,最常听到的就是需要通过机要形式转递档案,那么应该如何操作呢?但是并非所有机构都可以进行机要转递,当无法进行机要转递时,档案无法调转该怎么办?
因为根据我国档案相关规定,个人是不能移交档案的,因此档案需要通过机构或部门之前传递,为了保障档案的安全性,会以机要形式传递或派专人调转档案,机要时间大约是十到四十天,时间会稍微久一些。
档案需要进行转递时,需档案接收地人才服务中心或单位开具《调档函》,然后加盖公章,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等转档证明前去办理转递,由于各地区要求不同,可以提前电话咨询好,以免少带材料白跑一趟。
还需注意查看好《调档函》上面写明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天,过期后只能再去重新申请调档函,如果原存档机构无存档资质,或无机要调档权限,无法调转至新的存档机构,可以先与新档案接收机构协商,说明情况进行协调。
当必须以机要形式调转时,还可以通过第三方人事代理机构处理,先将档案调转到具备机要形式的人事代理机构,再通知新档案接收机构开具调档函,交给第三方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机要形式调转。
档案通提醒大家,机要形式是对档案调转的一种保护,重视档案转递问题,切记不可自行携带档案转递,或认为档案调转麻烦就做出弃档的举动,造成“死档”状态后,将影响到个人工作发展及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