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于高中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学籍表、和成绩表中的样式存在疑问,到底是全国统一样式还是各省有各省的版本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毕业生登记表是各类学历教育毕业生用来填写所取得的学籍和毕业档案的登记表格,里面包含着毕业生个人的基本信息、简历和在学校的奖励、处分和评语等。是由省级教育行政机关统一印制的具有规范格式的毕业生信息表格,一般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发放、备案,由毕业生所属学校管理、存档,由毕业生本人和校方分别填写相关内容,全面并客观记录、评价毕业生在校学习及行为表现。
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学籍管理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电子档案纳入全国联网的统一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纸质档案包括学籍信息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学籍信息证明材料、综合素质发展报告等,其中学籍基础信息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在此基础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可根据各省需求规定其他信息和材料,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
成绩表是毕业之前由学校教务处发放给学生的在校成绩证明。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基本规格要求,具体样式由地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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