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毕业生毕业后就对自己的档案置之不理,而是由于年份较长档案也找不到了,所以只能去补办一份档案了,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一些企业补办档案的疑问。
问:企业职工档案补办需要哪些材料?
答:企业招收和安置材料;户籍迁(入)出材料;学历和岗位相关材料;档案工资材料;调动中形成的人事、工资介绍信和社会保险材料;企业与职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书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材料。
问:补办档案流程有哪些?
答:1.对职工档案遗失损坏有义务的单位,向所在市或者县(市)相关部门提出补办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主要内容是:档案遗失损坏的原因,补办有效材料以及应承担的责任。
2.申请单位依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档案目录,采集补办有关凭证、证明材料,并提供申请补办档案职工的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部门开具的本人户籍底案和个人补建档案的履历自述材料。
3.申请单位同职工本人到所在市或者县(市)行政部门提交补办材料。
4.行政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供的补办材料进行初次审核。
5.如果行政部门审核后觉得单位提供的材料不足,会向申请单位出具《补正材料通知单》,由申请单位继续补充材料。
6.行政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初审合格会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7.申报单位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受行政部门委托,在申请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能少于7个工作日。
8.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行政部门办理补办认定手续。
问:补办档案有哪些时限?
答:1.经审核符合补办条件的,行政部门会下达《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即为受理补办认定申请。
2.行政部门自受理补办申请3个工作日内,委托企业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的,应当自公示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补办认定手续。
问: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档案遗失损坏的是否属于此次补办范围?
答: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档案遗失损坏不在此次补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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