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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新生快来看看,档案应该这样迁移!

时间:2018-08-22 13:47       点击: 次       来源: 档案通     

高校开学和新生报到时间快临近了,已经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大一新生可以开始办理档案和户口迁移相关手续了。考生档案有哪些内容,考生档案又该如何迁移?
 
考生档案分为电子版和档案袋
 
考生档案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电子版,可以通过电脑读取,电子版记载这考生从小学到高中的所有信息,主要包括: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考的诚信记录等5个部分,高校招生也是以电子版作为主要依据。另一部分是档案袋,档案袋中有考生的实践记录、党团信息等,档案袋会在高考后和考生一起转递到大学。
 
电子档案不用迁移
 
考生的高考档案电子版,由高考考生所在学校负责建立(含有学生姓名、出生年月、学籍号、身份证号码、民族、家长姓名、联系电话、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有高中新课程毕业生的实验省份要提供应届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体检信息、考生号、准考证号),并由各学校负责妥善保存。电子档案将在学校教务处、当地招生办、省招办、省教育厅保存。在高考后,电子档案将加入考生成绩信息、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志愿信息、投档轨迹、录取院校等相关资料,最后上报到教育部信息网进行汇总、备案。

据介绍,高考电子档案是院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网上录取过程中所说的“档案”,指的就是考生电子档案。在被录取院校录取时,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完成了迁移,所以被录取后不再需要考生单独办理电子档案迁移手续。

纸质档案要尽早领取

大家常见的牛皮纸档案袋其实是考生的纸质档案。纸质档案主要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体格检查表、高考志愿表、各类照顾加分申请表及证书复印件、成绩条、考生诚信承诺书、中学学籍材料等部分。

考生纸质档案,由县(市、区)招办统一管理。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经县(市、区)招办密封后,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办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高校。领取档案时考生和县(市、区)招办工作人员双方要履行签字手续。未经省招办核准录取的考生,招办不得为其提供档案。

提醒各位大一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应及早办理档案领取手续,以免时间仓促延误;档案袋已加盖密封章,考生个人不得私自拆封;报到时按照高校要求转交档案。考生档案保存期为录取结束后半年,保存期满县(市、区)招办将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退回其毕业中学,高考报名登记表、志愿表、体检表(卡)等按秘密级材料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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