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档案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劳动保障、组织关系、退休等具有紧密关联,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那么职工档案丢失了该如何办理退休呢?档案通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大家一起来看看!
职工档案丢失可以到其原始招工部门、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者其它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件必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或者可以向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如果要补办档案,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因整理、保管、利用、转递、事故、灾害、破产、转制等原因造成职工档案丢失,致使职工无法办理就业、退休、社会保险、子女参军等有关事宜时,用人单位应及时补办档案。
(一)能补办档案的,应遵循以下方法:
1.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档案保管单位或职工本人向属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予以备案;
2.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档案保管单位或个人进行补办;
3.补办时要将职工档案补齐,或者将要件补全。要件具体有: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下乡知识青年插队落户名册和地点、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军官转业审批报告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到该人原始招工部门、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件必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二)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档案丢失,影响职工不能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由职工单位或主管部门解决和落实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