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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递需重视,转递事项需弄清!

时间:2019-06-26 17:01       点击: 次       来源: 档案通     

毕业季又来临了,档案通每天都能收到不少毕业生咨询档案转寄、档案托管事宜,为此小编特地就相关问题和大家进行讲解!
 
毕业生毕业后都面临毕业生档案转递问题,根据毕业生就业情况,档案的转递也存在不同情况。对于已经就业的毕业生而言,档案按照三方协议上接收单位进行转递,一般是转递到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或者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档案的保管(此类仅限具有存档权限的单位,例如国企、事业单位等)。
 
对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以转递到生源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对于非师范类的毕业生档案由人社局负责接收,师范类毕业生的档案由教育部门进行接收。有很多毕业生不知接收机构名称和电话,建议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者联系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人社局进行咨询。
 
另外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档案的转递是有严格要求的,毕业生档案需要通过学校(以下方式之一)专人送达、机要形式、高校毕业生专用EMS标准件,对于其他方式的转递情况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档案,都将不予接收,所以这点务必引起毕业生的重视。
 
最后,档案问题希望各位毕业生一定要引起重视,在档案的转递过程中一定要及时进行确认档案是否已经转递到相关机构,确认档案去处并及时根据相关流程,办理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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