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业务案件档案管理,迎接省厅和市局的专项检查,保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田家庵区法律援助中心于近日开展案件档案管理自查工作,对2018年已办结的98件案件卷宗逐一检查,逐一整改。
一、检查卷内材料是否完整准确,字迹是否清晰工整。包括卷宗目录、身份证复印件、经济困难证明、相关证据材料、谈话笔录、判决书、调解协议、结案报告表等。若有传真件,须先复印,复印件随传真件一并保存。若有小于A4纸的材料,应用A4纸粘贴衬底。
二、根据案件性质分别立卷,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劳动仲裁、非诉讼五类。以卷为单位,一件一卷。按收到的时间顺序编号,一卷一号。在案卷封面左上角加盖“归档”章,装入档案盒,分别存档。
三、检查卷内材料排列顺序是否合规,并逐页编写页码。在每页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页码,并在卷宗目录中标明每份材料所在的起始页码。
四、对自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案卷,退回立卷人予以补正,经重新审查合格后,再办理签收登记手续。对不合格又拒绝补正的卷宗,不予归档和发放案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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