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王先生因结婚证上身份信息与先身份证上信息存在不一样的情况,前往该所在区域的档案馆查阅本人的婚姻档案,档案馆工作工作人员在核实相关信息后为其打印了结婚档案资料,并指导王先生携带好相关材料办理补领结婚证手续。
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中第十四条规定,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在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一定时期后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具体移交时间由双方商定。
南海区档案馆提供婚姻档案查阅服务,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规定,在南海区登记结婚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可查询,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需办理委托手续;此外,婚姻登记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律师以及其他人员如需查阅婚姻档案,也可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到南海区档案馆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