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决定对于年度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档案进行预审。同时,规范职工退休待遇审核标准,深化社会保险“一门式”服务改革,让参保企业和人员得到更好的服务。
档案预审对象:2019年5月到12月市本级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人事档案。
档案预审申请时间:2019年5月30日前。
档案预审程序:
本级各参保企业和档案保管部门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参保人员档案预审申请,将本年度达到法定退休人员档案资料编辑整理密封移交到贵港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二楼审核区
由经办机构对档案按序进行预审并出具《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预审表》;
企业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预审表》有关信息按月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待档案当事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由所在企业或档案管理部门会同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贵港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受理区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其他事项:
(一)提前退休的按原程序申请办理。
(二)从2020年开始,每年3月30日前对市本级当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职工档案进行预审。
(三)各参保企业及档案保管部门在申报参保人员档案材料时,要提前做好初审工作,认真准备完整全面的档案材料,避免拖后补充材料,重新复核、核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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