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6月份都是毕业的季节,一批批的毕业生开始离开学校进入社会,档案转移也成为毕业生关注的焦点,档案通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档案转移的问题,大家一起来看看!
问题1、毕业生还没就业,其个人档案是否将从学校发往生源所在地人社局管理存放?如何办理托管手续?
答:离校未就业的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档案是由学校发往市人社局,再转发到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县级人社局。毕业生持报到证、身份证前往县级人社局报到并办理相关代理手续。
问题2、大学毕业生后档案打回原籍,从未有找过档案,是否一直产生费用?
答: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档案管理费。
问题3、2008年参加的工作,一直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个人档案也一直跟着流程在人才中心流转,想问档案和退休的关系?
答:1992年7月之后(每个地区时间会有差异)开始参加工作的人员都以社保实际缴纳费的实际情况判定工龄,2008年参加工作,社保平台系统都有缴费、工作记录,所以不用担心会影响退休(部分地区要求有档案才能办理退休)。
问题4、现因工作原因,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般怎么开具?
答: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是在办理失业的单位开具的,或者到你之前办理个人存档服务中心的档案中进行查找(解除合同证明用于办理就业手续,一般存放在档案中)。
相信看完这些档案转移的问答,你对档案方面的知识一定会有更深入的了解,你觉得呢?
下一篇:请注意!档案虽小,作用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