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是在我国经济社会条件下,经人事部门准许或受权规定的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和个人委托,运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和现代化手段,按指定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为其代办的相关人事业务。
1、人事代理主要有什么?
(1)人事档案管理:审查辨别档案中的具体内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调动档案工资、计算工龄等手续;(2)职称评定:遵照北京市人事局的要求,已经改为社会化评审;(3)代理个人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包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4)以档案为凭据出具各项证明材料;(5)办理户口的落户和管理工作;(6)按个人的要求为其办理招工;(7)接转党组织关系。
2、人事代理的意义是什么?
1995年12月人事部正式实行人事代理制。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加深,人事代理发展快速,其服务功能不断的完善和正规,许多的单位选择了人事代理。实施人事代理,改善了传统人事制度的一些缺欠,解决了流动人员的忧患,推动了人才的合理流动。
3、什么是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记载了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道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资料,具有凭证和参考的作用。在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证明等,都需要档案中一些相关材料。人事档案包括下列内容:履历材料、自传材料、鉴定材料、考核材料、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材料及甄别、复查材料,参加党、团组织的材料,奖励及模范先进事迹材料,处分、取消处分和甄别复查材料及其他犯错误的材料,任免呈报表,晋升技术职务、学位、学衔审批表,出国人员审查表、调整工资审批表、工资登记表,离休、退休、退职审批表等材料。
4、什么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指:(1)离职或被解雇的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2)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3)待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7)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5、接收档案应审核的基本材料有哪些?
(1)大中专毕业生应有报到证,如非报到到单位,应有《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或《聘用干部审批表》,工人应有个人或集体招工表;(2)历年工资审批表;(3)年度考核表;(4)干部履历表或职工登记表;(5)学历材料;(6)参加兵役的应具备《入伍登记表》或《入伍通知书》,转业或复员时,应具备《军队干部转业审批表》或《退伍登记表》和到复转安置办的安置通知书;(7)在正式招工之前曾做过临时工的应有《待业青年工龄审定表》作为工龄认定的依据;(8)插队或在兵团务农的应以招工表上的插队记录或85年的插队期间工龄证明为依据;(9)调入正式审批手续;(10)工作调动的日期要求明确,以确定调入、调出的具体时间,档案存在人才或职介中心的时间应该确认,并有存档人员登记表;(11)行政介绍信和工资转移介绍信要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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