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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借)阅市管干部档案?

时间:2019-03-27 18:02       点击: 次       来源: 档案通     

干部档案利用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主要目的和初衷。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工作应当强化服务理念,严格利用程序,创新利用方式,提高利用效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政作用、体现凭证价值。干部人事档案利用方式主要包括查(借)阅、复制和摘抄等。现将我市市管干部档案如何开展查(借)阅、复制和摘抄等档案利用工作相关业务知识介绍如下。

何种情形可以查阅市管干部档案?

(一)政治审查、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党员管理等;
(二)干部录用、聘用、考核、考察、任免、调配、职级晋升、教育培养、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工资待遇、公务员登记备案、退(离)休、社会保险、治丧等
(三)人才引进、培养、评选、推送等;
(四) 巡视、巡察,选人用人检查、 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查核,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调查取证、案件查办等;
(五)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编史修志,撰写大事记、人物传记,举办展览、纪念活动等;
(六)干部日常管理中,熟悉了解干部,研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等;
(七)其他因工作需要利用的事项。
 
小贴士
干部本人及其亲属办理公证、诉讼取证等有关干部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的事项,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相应的组织人事等部门查阅档案。复制、摘录的档案材料,应当按照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
 
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程序和要求

(一)查阅单位如实按要求填写《市管干部档案查(借)阅呈报表》( 见附件) ,按照程序报单位负责同志审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查档人员(2名以上中共党员)持查借阅呈报表到市委组织部干部信息科申请查阅档案;
(三)市委组织部干部信息工作人员按照程序审批后,从库房取档至阅档室;
(四) 查档人员在阅档室按照要求进行查阅档案,不经同意不得将档案带出阅档室。
 
小贴士
干部人事档案-般不予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的,借阅单位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在规定时限内归还,归还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认真核对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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