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窗口:人事代理窗口
服务对象:在我中心委托人事代理且符合条件的人员
办理要求
一、申请条件
(一)注册地在郑州市区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三资、乡镇、私营、民营、街区企业;
(二)已与中心签订的至少十份《人事代理合同》。
二、申请材料
(一)单位介绍信;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及复印件;
(三)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单位公章;
(五)已与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的至少10份《人事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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