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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位委托人事代理须知

时间:2018-04-18 10:05       点击: 次       来源: 人才中心     

办理窗口:人事代理窗口

服务对象:在我中心委托人事代理且符合条件的人员

办理要求

一、申请条件

(一)注册地在郑州市区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三资、乡镇、私营、民营、街区企业;

(二)已与中心签订的至少十份《人事代理合同》。

二、申请材料

(一)单位介绍信;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及复印件;

(三)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单位公章;

(五)已与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的至少10份《人事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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