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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存放办理指南

时间:2018-08-29 15:36       点击: 次       来源: 人才中心     

办理条件

1、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档案;
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
3、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
4、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5、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
7、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
8、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办理材料 

1、原单位离职材料或新就业单位证明材料。未就业者向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办理;
2、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持委托人书写的委托书(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和委托事宜)、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办理。

办理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二楼8-12号窗口

办理时间及时限 

工作日办理,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 

1、流动人员向我局提出委托管理本人人事档案的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由我局向有关单位开具调档函。
3、档案调入后,经我局审查档案,确定材料齐全后,即时办理代理手续。

咨询电话 

027-87257963

注意事项 

1、档案材料必须完整齐全,凡是人事档案材料不齐全的补齐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2、个人自带未密封好或未盖密封章的档案不予接收。
3、档案是复印件的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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