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应将下列材料报送到省人才市场:1、申报政审的函或报告;2、省市外办或外经贸委的出国任务批件或任务确认件及团组名单一式二份;3、《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
提交申请材料 → 审核申请材料 → 申请材料齐全正确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正确的,不予受理,告知补正 → 审查鉴别归档材料内容,根据材料的内容和用途判定其保存价值,
提交档案调入申请材料 → 审核 → 不齐全正确的,告知补正后再次提交;不符合的,不予受理;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开具人事档案同意调入函件(以下简称调档函) →
提交档案转出申请材料 → 审核申请材料 → 申请材料齐全正确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正确的,告知补正后再次提交申请 ,最后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人事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