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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类人退休,这些档案细节都不能少!

时间:2018-11-10 11:17       点击: 次       来源: 档案通     
档案在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退休等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一旦档案丢失,相关材料就无法提供,必然影响与档案有关手续的办理,例如退休。
 
根据目前规定,职工退休时,需要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并通过档案中最早记载的出生年月,结合职工参保种类、性别等界定其具体的退休年纪和退休时间。档案如果没有,自然也就无法进行界定,也就不能办理退休手续了。
 
不过现如今电子信息技术不断提升,职工的一些材料都已录入电脑中进行记载,可以凭借相关记录补办相关材料,从而解决无法退休问题,但办理流程的复杂程度,相信办理过的人一定深有体会。
 
以下四类人必须得注意自己的档案问题:
 
1. 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普遍于1992年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在2014年10月才建立,因此在相关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前,相应的工作年限是要通过职工档案来进行确认,合格后才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所以一般就以1992年或2014年10月作为节点,分为之前参加工作,且退休的称为“老人”,退休必须审核人事档案,养老金的计算按照档案进行判定;
 
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成为“中人”,退休时,有视同工龄的必须审核人事档案。视同缴费年限=视同工龄=档案工龄,退休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其中,视同缴费年限看档案,有视同工龄的人,其档案和养老金的计算有密切的关系。实际缴费年限看社保系统里的数据。两者相结合,才能计算养老金的数据。
 
之后参加工作,退休的人称为“新人”,退休时其退休工龄以实际社保缴费年限进行计算。
 
2. 政策倾斜的部分人群
 
对于具有高级职称的干部、高级技师的工人、军转干部等这类人群在退休时一定是需要审核人事档案的,从而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政策优待。
 
3. 特殊工种的退休人员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特殊工种的人员是可以提前5年退休,这部分人员的档案材料审核相对严格,不仅要用人单位建立特殊工种档案,而且职工也需要个人档案,并需要从事特殊工种的登记表,证明从事特殊工种的其他原始材料,例如职工登记表、调资表等等材料。
 
4. 病退职工
 
病退职工是指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员,他们持有经过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确认失去劳动能力的结论书,就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或者退职手续,而办理时必须要审核结论书这一特殊的档案材料。
 
所以,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档案,并及时填充好相关材料,这样既不影响退休也避免了不少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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