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的意见》中要求畅通人才社会性流动,推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实现“一次办好”“零跑腿”服务。
坚持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等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让服务对象少跑腿、不跑腿。最优实践和领先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优化整合市、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职能,同步整合本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职能,消除多头管理,实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集中统一归口管理。
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原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
严格落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免费管理政策,切实杜绝档案收费、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和基于档案的延伸服务收费项目。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凭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新单位接收证明申请转递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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