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从黄山市档案局了解到,经市“减证便民”专项行动项目组审核确认,取消相关政务事项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1. 事项: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取消申请材料名称:企业领导和企业资产清算机构负责人审核证明;可以通过现有材料替代(在其他申请材料中体现)。
2. 事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国公民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档案的审查;取消申请材料名称:单位介绍信;可以通过现有材料替代(与居民身份证合并为一项)。
3. 事项:档案资料来馆查阅服务;取消申请材料名称:单位介绍信;可以通过现有材料替代(与居民身份证合并为一项)。
4. 事项:馆藏开放档案目录公布;取消申请材料名称:居民身份证、单位介绍信。
5. 事项:档案展览和参观服务(个人参观);取消申请材料名称:居民身份证。
6. 事项:档案展览和参观服务(团体参观);取消申请材料名称:单位介绍信。
7. 事项: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服务;取消申请材料名称:单位介绍信。
8. 事项:企业和其他组织档案标准规范实施咨询服务;取消申请材料名称:单位介绍信。
9. 事项:档案信息化标准规范实施咨询服务;取消申请材料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
10. 事项: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咨询服务;取消申请材料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