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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4月16日至5月11日社保业务办理有变

时间:2020-04-13 16:39       点击: 次       来源: 档案通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上线广东省集中式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期间社保业务办理问题的通告: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我市社会保险业务系统定于2020年4月16日零时至2020年5月11日8时30分切换上线广东省集中式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在切换上线期间,我市社保业务办理将受影响。

在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5月10日,窗口业务受理有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相关保险关系业务,我市各社保经办服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将采取手工收件方式接收有关业务申请资料(社保费退费、关系转移等保险关系涉费业务4月9日起即仅收件),待系统切换上线完成后作出审核决定,业务办结时间将会延后。

5月份我市企业职工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工伤人员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5月免签收失业金),将在4月提前发放。

医疗生育市内、市外联网结算业务正常办理,不受影响。工伤保险联网结算医疗(康复)机构暂停企业参保人员的联网结算系统服务,请各位参保人在医疗(康复)机构就诊后,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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