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一)被查阅人员需系我中心存档人员;
(二)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的人事档案;
(三)单位查阅人需为两名以上中共党员;
(四)查阅单位持所需材料到存档机构申请档案查询。
二、 办理流程
(一)查阅申请:查阅单位持相关手续到存档机构申请档案查询;
(二)审核:档案管理前台严格审核查阅人提供的有效证件;
(三)转接:单位查阅人员至档案管理室查阅档案;
(四)查阅完毕:查阅人查阅完成后,应在档案查阅登记表上登记查阅结果,查阅结束
三、 所需材料
申请查阅所需材料:查阅单位介绍信(盖公章、写明查档原因及查档范围)、经办人身份证、党员证或所属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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