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缺少流动人员档案关键材料的,档案室工作人员当天以电话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流动人员,流动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确认并作出书面知情说明及材料补充承诺;
因入学、入伍、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录(聘)用及因其他工作变动需要将人事档案转出的流动人员。(支持客户端注册用户网上预审、预约办理)
以便民利民为首要前提,未就业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现户籍所在地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已就业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现户籍所在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接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